南京年底前出台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落实主体责任

2020年07月13日07:36  来源:南京日报
 
原标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启动

7月10日,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以创建国家首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契机,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已出炉。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全市将聚焦聚力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把安全生产隐患全部排查出来,全面整改到位,力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覆盖时间、覆盖领域堪称南京史上之最。三年整治行动包含1个总体方案、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实施方案。目前,我市“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活动正有序开展中。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成为“安全生产宣讲师”,深入企业一线宣讲。

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这“三个转变”,是三年行动对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据介绍,今年年底前,我市将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并推动企业落实,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等。2021年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依托南京应急管理“181”信息化平台,南京还将从安全生产违法查处、检查发现重大隐患、主体责任落实、生产事故发生等维度,量化企业安全评价得分,刻画企业“安全脸谱”,选树先进典型;并依据“安全脸谱”得分情况,开展精准巡查检查和执法管理,对安全等级高的企业,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免除检查、停限产豁免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激励企业在行业领域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安全等级低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和随机抽查频次,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据了解,三年整治行动包含的9个专项,在原有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危险废物等6个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新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经济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3个专项。已开展的6个专项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时间将延续至2022年12月,今年为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为持续整治阶段,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新增的2个专题和3个专项,将分为四个阶段,今年6月至7月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至12月开展排查整治,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

南京当前正全力创建国家首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在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中,我市将结合创建工作,推动解决一批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全市经济开发区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2022年年底前,经济开发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要达到100%。各园区要对管理区域内的仓储物流和港口码头等功能区,加强执法检查,实施设备本质安全化改造,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郝然 李鸿雁 杨欣 张安琪)

(责编:唐璐璐、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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