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通报一起致1人死亡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021年01月15日08:35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人民网苏州1月15日电(记者王继亮)2020年11月26日22时20分左右,位于苏州昆山开发区三巷路408号的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死亡。日前,昆山市“11·26”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对外通报称,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保全人员刘某建在进行设备维修时违章作业,在没有关停设备、上锁的情况下,绕过了安全联锁装置所致。

昆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称,2020年11月26日晚21时,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夜班正常生产,201工厂CK5夜班不进行生产,但产线正常运行,夜班保全人员王某春、刘某建按照白班组长的安排去CK9线进行保全作业。至22时19分,CK5线造型班长郭某士发现产线异常,随即进行了保全呼叫。刘某建从CK9线回保全场取工具时,发现CK5线的保全呼叫,未进行汇报便立即赶到CK5线进行处理。在没有实行停机上锁的情况下,从CK5解箱工程内南侧过道没有设置安全联锁装置的门进入CK5解箱工程设备内保,处理过程中被突然运行的往复装置撞击,挤压在往复装置与台车之间。22时22分左右,王某春接到了刘某建的电话,但是没有听到刘某建讲话,赶到CK5查看时,发现刘某建被设备挤压在解箱工程内。事故发生后,王某春、戴某忠等将刘某建从解箱工程内救出,后经“120”急救人员现场确认刘某建已经死亡。

通报称,该事故直接原因系涉事公司保全人员刘某建在进行设备维修的时候,违章作业,在没有关停设备、上锁的情况下,绕过了安全联锁装置,进入到CK5解箱工程设备内部进行异常处理,被挤压死亡。间接原因系该公司CK5解箱工程安全联锁装置存在缺陷,南侧通道门未封闭或者安装联锁装置。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消除作业人员从南侧通道门出入的事故隐患;公司法定代表人松本某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公司主要负责人大石某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公司安卫环部部长王某兴、制造部部长野田某、安全课课长崔某保,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消除CK5解箱工程安全联锁存在的事故隐患;公司保全室室长赵某、保全1课课长许某久,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能消除CK5解箱工程安全联锁存在的事故隐患;公司保全1课工长戴某忠、保全1课代理班长王某荣,未能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1·26”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建议昆山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松本某警示约谈,对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处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大石某处罚款2019年年收入30%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成立于1994年,经营范围包括设计、生产精铸毛坯件、汽车模具、汽车零配件、机车零配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 

(责编:张鑫、吴纪攀)

江苏要闻

给领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