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家庭教育指导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职责

2021年01月12日09:13  来源:扬子晚报
 
原标题: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江苏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职责

省教育厅11日发布关于加强与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明确中小学、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职责,并根据不同阶段儿童青少年发育成长特点,明确学校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的重点内容。

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是指中小学、幼儿园为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而提供的专业性支持服务和引导。

江苏要求,中小学每学期组织1至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学校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其中,幼儿园要重点指导家长带领幼儿感知家乡和祖国的美好,培养劳动意识;小学要指导家长保证儿童每日睡足10小时,不盲目攀比学习成绩,定期检查视力,培养一两项能终身受益的体育爱好;初中要针对少年青春期身心变化,适时适度开展性教育,预防网络游戏成瘾和手机依赖;高中要重点引导青少年树立国家意识和理想信念,确立职业生涯规划。(记者 王赟)

(责编:萧潇、张鑫)

江苏要闻

给领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