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深化改革“放大招” 聚焦民营经济与中医药发展

2020年12月17日21:07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人民网南京12月17日电(李子佩)12月17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召开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对江苏省委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省委、省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两个改革文件进行发布。

支持改革发展 保障民营企业健康生长

年初疫情发生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先后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李荣锦介绍,据江苏省工商联第三方专项评估,分别有73.45%和72.56%的企业主表示从政策中受益,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对“减免相关税费”“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减免企业房租”“补贴经营成本”“加强财政贴息支持”“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等政策条款,分别有78.31%、78.21%、66.55%、68.36%、70.51%、69.83%的受访者表示感受“较好”和“很好”,有力地保障了广大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江苏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的55%,相当于江苏经济的“半壁江山”。为了落实国家有关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体现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主动担当,为了推进江苏不断开创“强富美高”新局面的内在要求,《省委、省政府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应运而生。其内容主要包括七部分22条,从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组织保障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具体明确,旨在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不断壮大民营经济,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优化资源配置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江苏是中医药大省,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历代名医辈出,流派纷呈,学术繁荣,在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响。

在今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江苏省中医药参与救治率达96.2%,为实现患者“零病亡”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江苏省中医药事业发展仍存在不足,主要是人均中医药资源拥有量偏低,地区发展不平衡,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还需加强,保障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此番,《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中医药服务体系、能力建设、中药质量和产业、人才培养、传承创新和对外交流、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明确了26条措施。

该文件明确,大力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治未病科,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治未病工作;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到2022年,重点建设100个省级重点专科、20个省级重点学科,筛选50个中医优势病种,推广100项中医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到2022年,三级中医院全部设立康复科,50%以上二级中医院设立康复科等。

江苏省卫健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朱岷介绍,从总体上来看,江苏省此次出台的政策涵盖国家要求落实的全部任务,在具体措施上立足江苏实际,增加了拓展多样化中医服务阵地、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作用、做强做优中药产业、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弘扬中医药文化、改革科技管理评价体系等六方面内容,力求体现江苏特点、展现江苏水平。

(责编:耿志超、吴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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