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8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征集修订《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立法建议的公告。公告表示,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各方的合法权益,《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修订)将被列入2021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现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建议。
《公告》称,本次立法,将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依法重点将时属地化监管、租赁行业规范、交易安全、群租治理等矛盾较为集中的领域,加强制度建设。公众可以通过登录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我要写信"栏目、信函、发送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提出意见。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上,需注明"修订《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立法建议",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7日。
修订《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立法建议征集方式
1、登录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网(网址:http :/fcj. nanjing. gov.cn/hdjl/wyxx/)
2.写信函寄至南京市房产局市场处或南京市司法局立法处
3.发送电子邮件至: 117525271@qq.com 或 309691085@qq.com
据了解,《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自2004年11月起施行,2010年曾进行过修订,《管理办法》主要包括租赁范围和条件、租赁管理、房屋租赁经纪机构的管理和处罚等内容。上一轮修订,对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及房屋租赁市场交易行为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专家建议,新一轮修订,应在房屋租赁监管及备案登记制度方面有更完善的立法设计。
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孙燕 :“例如房屋租赁这一块,监管部门非常多,但是各个部门之间他们的职责不是很明确。再一个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没有很好地执行.还有对于租赁企业的监管。具体怎么样来监管?还不是非常明确。”
近几年,房屋租赁市场出现了"长租公寓"等新业态,"租金贷"、"长付短租"等不规范行为引发了很多问题,对租赁双方都造成了负面影响。专家也建议,此次《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修订,应该有针对性的增加管理规约。
孙燕:“对于承租方来说,他可以得到很好的利益保障。对于企业来说,通过监管可以走向一个可持续发展良好盈利的状态。从整个的房地产市场来说,去规范市场 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理性,可持续健康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下半年,已有深圳、杭州、武汉、成都、重庆、西安等多个城市发布了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新规。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吴伊端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