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通报6起充当管建军涉黑组织“保护伞”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01日17:14  来源:清廉镇江
 
原标题:镇江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充当管建军涉黑组织“保护伞”典型案例

  2020年4月,全国扫黑办将管建军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后,镇江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主动作为,针对管建军涉黑组织案件持续加大“打伞破网”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该案件暴露出来的我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和涉黑腐败问题,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推动以案治本,现将其中6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管建军涉黑组织“保护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镇江高新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严竹波充当“保护伞”案件

  严竹波利用担任镇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在开展小贷金融业务、评选省级文明工地、刑事案件办理等方面为管建军提供帮助、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利用公共资源为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坐大成势提供外部支持,并非法收受管建军所送巨额贿赂。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28日,严竹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严竹波案发前已辞去公职),相关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丹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充当“保护伞”案件

  符卫国利用担任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丹阳市政府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在交通工程承接、违规提前退还废弃矿山整治工程余量资源保证金等方面为管建军提供帮助,为管建军黑恶势力滋生壮大提供资金支持,并非法收受管建军所送钱物。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30日,符卫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丹阳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周东明充当“保护伞”案件

  周东明在担任丹阳市委常委、丹北镇党委书记期间,违规为管建军攫取丹阳市政协委员的政治身份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管建军所送财物。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17日,周东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丹阳市应急管理局原局长张毅充当“保护伞”案件

  张毅利用担任丹阳市原后巷镇镇长的职务便利,在政府工程发包、项目审批、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管建军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帮助、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管建军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坐大成势提供资金支持,并非法收受管建军所送巨额贿赂。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6日,张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丹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勇强充当“保护伞”案件

  郭勇强利用担任丹阳市公安局后巷派出所所长、治安大队大队长、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管建军在危险物品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对管建军及其同伙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依法履职,纵容庇护黑恶势力逃避法律制裁,使管建军黑恶势力得以滋生蔓延,并非法收受管建军所送巨额贿赂。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17日,郭勇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地质和矿产管理处负责人倪俊充当“保护伞”案件

  倪俊在担任镇江市原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管理处处长期间,多次违规接受管建军宴请,并违规向管建军借款,在管建军承接废弃矿山整治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包庇纵容其长期实施非法盗采活动,并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验收环节给予关照。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8月2日,倪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典型案例表明,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丧失,利用公权力为管建军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滋生蔓延、坐大成势提供支持,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和公职人员公信力,教训极其深刻。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深刻认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守纪法底线,坚定人民立场,确保秉公用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保持“打伞破网”高压态势,慎终如始、再接再厉,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责编:唐璐璐、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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