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 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2020年02月09日07:48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2月8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南京召开。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小敏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震宁、许仲梓、邢春宁、刘捍东、魏国强、曲福田和秘书长陈蒙蒙出席会议。副省长陈星莺、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及省监委、省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就《决定(草案)》作了说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决定(草案)》进行了集中审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负责同志所作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汇报,表决通过了《决定》。

李小敏在会议结束时指出,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作出《决定》是省人大常委会发挥职能优势、助力疫情防控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决定》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的迫切需要,对全省范围内防控疫情的有关活动及其管理工作作出了规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治保障。全省各级国家机关要切实抓好《决定》的贯彻实施,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折不扣落实法律规定的责任和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级人大要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大局,找准立足点和切入点,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强化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和系统思维,深入宣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地方配套法规,全力支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企稳后的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的各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立足本职岗位、依托行业优势,各展所长、各尽其职,带头落实科学防控措施,扎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和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常委会会议前和会议期间,李小敏先后主持召开第五十五次和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的汇报,听取有关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陈月飞)

(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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