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诊所”即日起停诊 各大医院正常开放

2020年02月05日19:35  来源:交汇点
 
原标题:权威解读:南京“小诊所”即日起停诊,各大医院正常开放

  “南京各类门诊部、诊所即日起全面停诊!”2月5日下午,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南京市第7号通告》在朋友圈刷屏。

  “全面停诊?是医院都不开门了吗?”

  “慢性病人开药怎么办?”

  “还有哪些机构继续提供诊疗服务?”

  ……

  一时间各类疑问在朋友圈炸开了锅。记者就此询问多方机构发现——

  停诊仅指诊所、门诊部停诊

  《通知》明确,为全力维护南京地区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在南京地区医疗机构发生和扩散,南京地区的各类门诊部、诊所(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即日起全面停诊

  南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人士向记者解读,这里所指的停诊机构是指一级以下独立设置、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如内科门诊部、美容门诊部、中医门诊部、私人诊所等。二三级医院除了通告里特别指明的科室外,其他科室正常门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正常接诊,保障医疗服务。

  《通告》还要求,南京地区的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等专科医院与综合医院内相关专科择期诊疗项目全部暂停,只保留必要的急症诊疗,并按照相关防护要求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对此,该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诊疗项目,急诊诊疗正常,比如急性外伤造成的相关病例,均有接诊服务,市民不必担心。

  记者就此询问了江苏省中医院和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相关负责人员表示,大型综合性医院和医疗机构并没有停诊,医院方面也正在加强相关管理。“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将会严把住院关、手术关,暂停择期等非急需的手术、检查,对于非必须的住院尽量减少。”

  据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确实也接到这个通知,并将一些有交叉感染风险的科室停诊了,但并不是全部科室,急诊科任何时候都是开放的。目的是减少不必要来医院的人流量,尽最大可能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风险。

  此前,江苏省中医院曾发布“患者就诊须知”。其中提及,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月3日—9日,该院口腔科、方便门诊暂停,部分可能发生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暴露风险的检查项目,如消化内镜等暂停。此外,门诊就诊全部采取预约制,患者可以按照预约时间提前20分钟前往医院,尽量减少在院滞留时间。

  慢性病人开药一次可开两个月

  “过去如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病人,一次只能最多开两周的药,现在一次可以开到两个月。”江苏省人民医院相关科室负责解释,对于慢性非传染性病患者,医院最大开药剂量,由过去的两周量,扩增到两个月量。“但涉及到抽血、拍片子、CT等检查还是要来医院的。”

  该负责人还解释到,目前大部分三级医院都开通上网络互联网门诊,像一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患者,可以直接网上问诊、挂号、就诊等,而不用跑医院,凭处方直接到药房取药就行了。

  南京地区各互联网医院已经尽快全面开展互联网+发热门诊服务。各医疗机构将通过互联网+、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加强对防病知识的宣传,科学规范指导个人合理防护和就医,满足群众咨询需求。

  为了尽量减少外出交叉感染的风险,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省中医院除了在线下按照国家的规范要求做好防护防控工作,同时开足互联网医院云门诊,加大排班门诊复诊患者同样在线上可以看到名医。

  据江苏省中医院健康产业办主任常诚介绍,为了应对疫情,方便广大患者寻医问药,从2月1日开始,医院加大云门诊服务力度,每天安排40位名医专家在线坐诊,涉及临床各个科室。同时增加号源,考虑日常诊疗工作繁重,平时专家每次在线诊疗和咨询患者不超过10人,疫情期间将增加至20人,有些专家甚至开放40个号源,以满足患者需求。

  继续提供诊疗服务需注意这些

  对出入口进行统一管理、所有人必须佩戴口罩和进行体温检测、严格控制探视人员数量和探视时间、对于病情较轻的患者原则上不允许探视……《通知》对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提出了防控要求。

  除此以外,要求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严格执行核心医疗制度和诊疗规范。所有医疗机构每天要对住院病人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不明原因肺炎患者、诊断不明发热患者等。

  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怎样做好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

  《通知》明确,将采取规范的隔离防护措施;要对院内职工进行全面、细致的流行病学排查,对全体在岗工作人员每日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职工食堂取消堂食,实行分餐制;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非医疗公共区域(如挂号窗口、收费窗口、院内商店等)的感染防控力度,做好医疗废物尤其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废物的管理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院内感染的风险。

  交汇点记者 仲崇山 王甜 叶真 仇惠栋 颜芳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7号)

  为全力维护南京地区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在南京地区医疗机构发生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江苏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现就南京地区加强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南京地区的各类门诊部、诊所(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即日起全面停诊。

  二、南京地区的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等专科医院与综合医院内相关专科择期诊疗项目全部暂停,只保留必要的急症诊疗,并按照相关防护要求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

  三、南京地区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严把住院关、手术关,暂停择期等非急需的手术、检查,对于非必须的住院尽量减少。

  四、以上所涉及的医疗机构迅速通知已预约的病人暂缓就医,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五、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对出入口进行统一管理,加强患者及家属的管理和引导。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进入院区后遵守医疗机构各相关流程规定。要严格控制探视人员数量和探视时间,对于病情较轻,自理能力尚可的患者,原则上不允许探视。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严格执行核心医疗制度和诊疗规范。所有医疗机构每天要对住院病人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不明原因肺炎患者、诊断不明发热患者等。

  六、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做好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采取规范的隔离防护措施;要对院内职工进行全面、细致的流行病学排查,对全体在岗工作人员每日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职工食堂取消堂食,实行分餐制;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非医疗公共区域(如挂号窗口、收费窗口、院内商店等)的感染防控力度,做好医疗废物尤其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废物的管理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院内感染的风险。

  七、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完善医院感染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做好日常监测与报告工作。

  八、大力开展互联网+发热门诊服务。南京地区各互联网医院要尽快全面开展互联网+发热门诊服务。鼓励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加强对防病知识的宣传,科学规范指导个人合理防护和就医,满足群众咨询需求。

  九、涉及暂停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与相关科室,恢复诊疗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责编:张妍、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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