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出金融业“16条”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2026年05月19日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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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出台《江苏金融业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引导金融机构以高质量金融服务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措施》强调严禁对民营经济融资设置隐性壁垒和歧视性条款。要求机构全面梳理检视制度流程,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统一标准,提供公平公正金融服务,并强化逐级传导。
《措施》注重推动银行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敢贷愿贷方面,要求银行细化民营小微融资尽职免责情形和认定标准,注重履职实质认定,合理放宽不良容忍度。能贷会贷方面,要求金融机构明确民营经济金融服务牵头部门,鼓励设立工作专班;支持有条件的机构设立科技金融特色机构、OPC专业服务机构(团队),优化评审体系;要求机构在内部考核中增加民营经济融资业务权重,明确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幅度。
据悉,截至2026年3月末,江苏民营企业贷款余额8.29万亿元,较年初增加2913.6亿元。(马燕 杜劲)
来源:扬子晚报
(责编:张鑫、龚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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