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拟调整人才安居补贴标准 简化申请条件
2026年04月23日07:11 |
订阅已订阅已收藏
收藏原题:南京市拟调整人才安居补贴标准
A类人才申请购房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元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近日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新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记者了解到,本次修订重点明确了全域同策、简化申请条件、优化安居方式等方面,对各类人才的补贴标准也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现行《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于2023年2月12日施行。根据人才政策2.0相关要求,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结合住房保障体系调整、房地产市场新形势以及人才安居的实际需求,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
新版《办法》调整了安居方式,根据现行的住房保障体系,将实物配置调整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并将“宁青驿站”“海智湾”等统一纳入人才公寓管理;同时,结合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调整货币补贴标准,进一步明确A类人才的货币补贴标准,调整B类和C类人才的货币补贴标准。记者了解到,新版《办法》中A、B、C类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分别为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申请租赁补贴的,分别为每月8000元、6000元、4800元。而在旧版《办法》中,A类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类和C类人才房补最高分别为200万元和170万元,租赁补贴分别为7500元和6000元。(马祚波)
来源:扬子晚报
(责编:张鑫、龚世俊)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