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32年前抢劫杀人案告破 两名嫌疑人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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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原题:南京32年前抢劫杀人案告破!
两个嫌疑人合谋抢劫并杀害出租车司机,近日在安徽落网
“我等这一天,等了整整32年。”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专程赶赴浙江宁波,向受害人家属通报嫌疑人抓获情况。
2026年3月18日,南京警方在安徽省旌德县某棋牌室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某;3月20日,抓捕民警在当地某小区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范某某抓获归案。至此,这起发生于1994年的抢劫杀人命案积案,在南京警方32年的锲而不舍、接力攻坚下,成功告破。
“我当时只有6岁,一早看着爸爸出车,后来我就再也没有爸爸了。”在浙江宁波,南京市公安局民警刚开口,受害人家属早已泣不成声。受害人家属的女儿当年只有6岁,朦胧的记忆中爸爸从那一天起再也没有出现。
时间回溯至32年前的那个清晨。1994年8月12日,天刚蒙蒙亮,南京市雨花台区一水泥厂围墙外的公路旁,一辆红色小轿车长时间静静停靠在路边,路过群众发现异常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民警火速赶赴现场,一眼便看到车内前排座位上的男子已无生命体征,一场跨越32年的追凶之路,就此正式拉开序幕。
民警立即对车辆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而现场未遗留太多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为扩大线索来源,民警立即拓宽搜索范围,逐户走访周边群众,耐心询问案发前后的异常情况,全力寻找目击者和相关线索。
“结合现场勘查和初步调查,我们判定,这是一起两名案犯结伙作案的预谋抢劫杀人案!案犯得手后,仓皇弃车逃离,妄图逍遥法外!”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警务技术一级主任王海荣正是当年该案侦办的亲历者,他道出了当年案件的严峻性。
然而,受制于当年的侦查技术条件,加之案发地相对偏僻、案发时间为夜间,有价值的线索寥寥无几。尽管专案组民警付出巨大努力,开展了大量线索研判、比对排查、异地核查工作,在现场提取到相关痕迹物证,且多次奔赴全国各地开展调查,但案件始终未能取得实质性突破,这也成为压在一代又一代办案民警心头的一块“心病”。
32年间,专案组成员换了一茬又一茬,有的民警退休离岗,临走前仍牵挂着案件的侦破;有的民警坚守一线,始终把这起积案放在心上。每一年,刑侦民警都会重新梳理该案案卷,反复研究现场痕迹物证。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专班刑事技术民警的不懈努力下,借助新的刑事技术手段,民警对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开展持续不断地检验比对。不久前,一条振奋人心的线索终于浮现——现年55岁的郑某某,其相关信息与当年案发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特征高度吻合,凶手的踪迹终于有了眉目。
“当看到两组物证信息初步吻合时,我心都快跳出来了,既激动又不敢有丝毫马虎,反复比对、严谨核查,就是要确保万无一失!”刑侦支队刑事技术大队辅警彭春花动情地回忆道。
南京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立即调集攻坚专班民警,连夜奔赴安徽旌德开展进一步侦查。
3月16日晚,南京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沙峰带队前往安徽旌德开展工作,专班民警于3月18日下午在该棋牌室成功将郑某某抓获。最终,郑某某如实供述了32年前伙同同乡范某某共同实施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
根据郑某某的供述,专班民警连夜部署、迅速出击,于3月20日在安徽旌德县某小区将范某某抓获归案。经讯问,范某某对其32年前伙同郑某某实施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案件侦破取得决定性胜利,尘封32年的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经进一步审查,两名犯罪嫌疑人详细供述了作案全过程。32年前,郑某某与范某某商议从马鞍山前往南京游玩,因身上无钱,两人临时起意、合谋抢劫出租车。案发当晚,两人搭乘受害人驾驶的红色小轿车,行至雨花台区该水泥厂围墙外时,对受害人实施抢劫,随后残忍将其杀害,作案后仓皇弃车逃离现场,从此踏上了漫长的逃亡之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郑某某、范某某终将为自己当年的滔天罪行,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接受正义的审判。(宁宫新 李国宇 秦永昊 季宇轩)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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