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出18项举措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12月25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解读。记者获悉,《若干举措》聚焦告知承诺制审批、“两证联办”“打捆”审批、污染物排污总量优化配置等重点措施,让地方政府和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地方和企业对生态环境领域政策需求集中在重大项目审批、污染物总量指标供给、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良宝介绍,《若干措施》根据江苏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江苏特点的任务举措,明确了2种情况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2种情况建设项目可先建设后补办环评,4种情况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2种情况建设项目打捆审批。
记者了解到,《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共18项措施。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方面,提出要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引领作用、强化区域协调发展指导服务、引导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等4项措施;在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方面,提出要支持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高精尖新项目建设、支持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等3项措施;在推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方面,提出要推进传统产业焕新、推进新兴产业壮大、推进未来产业培育、推进县乡产业集聚区整治提升、推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等6项措施;在优化生态环境政务服务方面,提出要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优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通道、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措施等5项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为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措施,《若干措施》还专门提出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落地见效。“两证审批合一”就是基于企业自愿原则,生态环境部门同步受理环评与排污许可、同步审查环评与排污许可、同步批准与核发环评与排污许可,两项行政许可一次办结。
“实践证明,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可大幅缩减行政许可办理时间,加快推进项目落地投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一级调研员陆卫军表示,2021年以来,苏州工业园区率先在全省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协同审批试点工作。“两证审批合一”获得企业的广泛认可。在试点基础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专门制定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工作的通知》,作为《若干措施》的配套文件。此次将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单位,全部纳入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范围,扩大了受益企业数量。(曹卢杰)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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