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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出台系列法规进行犬只管理 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较强

2023年10月23日14:33 | 来源:扬州日报-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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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6日,成都崇州一名2岁幼童遭烈犬扑倒并撕咬,伤情严重,引发关注。关于“加强犬只管理,倡导文明养犬”的呼声越来越高。我市是如何对犬只进行管理的?市民该如何文明养犬?记者进行了采访。

  如何进行犬只管理? 扬州出台一系列法规

  成都烈犬伤人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介入调查,肇事的黑狗已被找到。经查,这是一只罗威纳犬,属大型犬、烈性犬,狗主人唐某也被当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忧心被咬伤幼童伤情的同时,人们对文明养犬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市是如何对犬只进行管理的?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为倡导文明养犬,我市先后出台了《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今年上半年,我市还发布了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通告明确,我市实行养犬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市区设立“养犬免疫、登记、领牌”一站式服务点,广大养犬市民可选择就近的一站式服务点办理养犬手续。未经免疫、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养犬。我市倡导文明养犬,携犬出户要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不放任犬只吠叫扰民,不虐待、遗弃犬只,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做文明养犬好市民。同时,应当依法养犬,携犬出户应当采取牵引带牵引等安全措施,为犬只悬挂犬牌;除展览、表演等需要外,不得携犬进入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不得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乘坐公共汽车;不得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违规违法养犬,将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展常态化巡查 今年收容流浪犬336条

  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针对那些无主的流浪犬,持续推进整治收容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19日上午,民警刚刚通过蹲守抓获一只具有攻击性的小型黑犬。“这只狗一般出没在西区红旗大街的路口处,一看到电动车便会无差别地吠叫追逐,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民警介绍,这只狗虽然是流浪犬,但有群众为它提供饮水和食物,因此一直徘徊在附近不愿离去,民警们蹲守了整整一天才将其抓获。接下来,这只狗将被送往犬只留检所接受照料。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秩序监督管理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组织巡特警、交警以及派出所巡防力量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加大流浪犬收容、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已通过日常巡查先后发现、整改涉犬问题62个,收容流浪犬336条。

  “对于日常生活中出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我们积极予以劝导。”治安支队民警介绍,“我们在工作中发现,部分小区依然存在不牵绳遛犬行为,对此我们划分出了多个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除此之外,公安机关还集中举办了文明养犬劝导系列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犬绳、印制宣传画报、宣传语音等,在线上线下同时展开宣传,全力营造文明养犬的浓厚氛围。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推进犬牌发放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区养犬领牌率。”

  有人遛狗不牵绳 文明意识需提升

  尽管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但仍有少部分群众做出了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其中最直观的便是不牵绳遛狗。记者在西区某小区探访时注意到,不少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较强,大部分体型较大的犬,外出时犬主人会为其佩戴上狗绳,但少数小型犬的主人以“狗小、不会咬人”等理由不愿牵绳。对此,市民陈女士表达了她的担忧:“体型小不代表没有攻击性,万一咬人了,狗主人还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希望这些犬主人能约束自己的行为,文明养犬,让我们这些怕狗的人多一点安全感。”

  “无论狗的体型大小,只要是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兆明提醒,养犬人在携带犬只外出时,要加强安全管理,注意佩戴好牵引绳、嘴套等,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以免引起狗狗的应激反应,主动防范动物侵害后果的发生。否则,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将依法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赵雅琼)

(责编:黄竹岩、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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