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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82条举措扩大内需 支持四地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2023年05月30日17:27 |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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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京5月30日电 内需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也是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和“压舱石”。近日,江苏出台《江苏省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全面促进消费,优化投资结构,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8个方面提出82条具体举措,更大力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育完整内需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展望2035年,江苏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的远景目标是:消费和投资规模再上新台阶,建成高效内需体系;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成果显著,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以创新驱动、内需拉动的国内大循环更加高效畅通;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台阶,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全省人民共同富裕走在全国前列;改革对内需发展的支撑作用大幅提升,高标准市场体系更加健全,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建成,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大幅提高;形成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发展环境和条件,“十四五”时期江苏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的主要目标是:促进消费投资,内需规模显著扩大;完善分配格局,内需潜能不断释放;提升供给质量,内需得到更好满足;完善市场体系,激发内需成效明显;畅通经济循环,内需效率持续提升。其中明确,“十四五”末最终消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5%以上。

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升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利于促进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水平动态平衡,推动所在城市及周边地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南京、苏州、徐州、无锡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型消费商圈。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打造全国性或区域性消费中心,加强中小型消费城市梯队建设,增强县城和中心镇消费集聚和辐射能力,促进城乡消费市场融合发展。

根据《实施方案》,江苏将提档升级服务消费,持续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有序发展教育培训。同时,增加养老育幼服务消费,加快构建“一街道一乡镇一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省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保持在40张以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

近年来,随着居民消费升级、老龄化程度加深等,群众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实施方案》提出积极发展家政服务消费。推动家政与养老、育幼、物业等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发展家庭管家等高端家政服务。支持徐州、扬州深化全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城市建设。

在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增长空间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江苏要支持制造业重点领域投资。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聚焦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领域,扩大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加强基础设施领域投资,江苏着力打造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多元互补的综合能源基础设施,扎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业、农业、生活“绿岛”建设。同时加快民生补短板设施建设,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00所左右,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800所左右、普通高中300所左右。

为提高供给质量,带动需求更好实现,《实施方案》明确,要支持发展新产品新产业,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到2025年,力争基础研究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较2020年翻一番以上。聚焦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链主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到2025年,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规模达13万亿元。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开展人才发展体制综合改革试点。

健全现代市场和流通体系,是促进供需有机衔接的重要举措。《实施方案》提出,优化完善以南京物流枢纽为增长极,以苏锡常通和徐连淮物流枢纽组团为两翼,以省级物流枢纽为支撑的“一极两翼多节点”物流枢纽布局。推进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南通、连云港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到2025年,形成以国家物流枢纽为骨干、省级物流枢纽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为支撑的物流枢纽体系,新增5家国家物流枢纽、5家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40家省级示范物流园区。

扩内需促消费,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是关键。《实施方案》提出,江苏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厚植内需发展潜力。其中包括提升就业质量增加劳动收入、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实施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等。《实施方案》也强调了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例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好基本民生支出保障。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全民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慈善褒奖、慈善动员等机制,落实公益性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责编:杨维琼、耿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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