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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再公布10起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典型案例

2022年09月18日15:08 |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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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京9月18日电 (李静晔)近日来,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开展环境质量“提质增优”六大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发现仍有一些企业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环境违法行为。日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汇总近期发现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20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通报。继16日通报的10起典型案例后,17日再次通报10起典型案例,涉及南京市溧水区,扬州市邗江区、仪征市,宿迁市沭阳县、经开区,连云港市赣榆区、灌云县,苏州常熟市,盐城市阜宁县等地的公司。

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一:南京市溧水区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9月11日检查发现,该单位上胶车间内异味浓烈,使用PID仪器测得上胶车间内数值为340ppm,配套建设的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未开启,废气逸散至整个楼层;该单位危废仓库内有树脂桶、稀释剂桶存放,使用PID仪器测得危废仓库内数值为6973ppb,但配套建设的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未开启。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二:扬州市邗江区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9月4日检查发现,该单位违规建有2套砖窑,并燃用废木材、废颗粒板等高污染燃料。检查时正在生产,砖窑顶部多个排气口盖板被打开,大量烟气未进入废气处理设施,直接通过砖窑顶部多个排气口直接外排,且配套的喷淋塔多处漏水。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三:宿迁市沭阳县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9月6日检查发现,该单位热压车间热压机正在生产,热压尾气配套建有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水喷淋塔内无循环水,循环水箱水位较低,循环水泵抽不到水,喷淋塔未正常使用。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四:连云港市赣榆区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9月6日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熔化炉废气集气罩未使用,配套的除尘器未开启,除尘器脉冲系统未接压缩空气,灰斗下方无收集袋,配套除尘器风量无法满足废气收集需求, 2台振砂机漏灰严重,配套除尘器灰斗破损未密闭收集。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五:苏州常熟市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9月7日检查发现,该单位新建工程塑料粒子加工生产项目挤出工序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塔正在运行,活性炭吸附箱未填充活性炭,有机废气直排外环境。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六:宿迁市经开区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9月8日检查发现,该单位挤出工序废气处理设施风机正在运行,水喷淋塔无喷淋水喷出,该套废气处理设施干式过滤装置内过滤棉未完全填充,且箱体底部设置有旁路阀门,阀门处于打开状态,导致大量新鲜空气吸入废气处理设施,稀释待处理废气。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七:连云港市灌云县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9月13日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配套建设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但活性炭箱内活性炭缺失严重,连云港环境监测中心现场对酸液喷淋塔水样检测,pH值为9.00,无法处理产生的碱性废气。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八:扬州仪征市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9月3日检查发现,该单位使用生物质锅炉,因投加过量生物质燃料,除尘设施无法有效处理,导致有黑烟排出;活性炭装置中仅有一级填充有少量发白的活性炭,其余炭箱未填充;挤出工段废气未按要求收集处理。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九:盐城市阜宁县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9月8日检查发现,该单位氧化线空气搅拌工段正在生产,配套的碱喷淋装置电机未运行,喷淋塔无喷淋液,废气直排,有酸性废气产生。阳极氧化线在生产,配套建设的3套废气处理设施均不在运行,工作人员称设施已损坏无法开启。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十:宿迁市沭阳县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

9月7日检查发现,该单位涂布、烘干废气收集后仅通过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未按要求配套建设蓄热式焚烧炉;检查时,涂布、烘干工段正在生产,光氧催化灯管指示灯不亮,设施不正常运行。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责编:王丹丹、吴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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