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周丨《长江保护法》施行一周年,江苏重申“大保护”
鼓足干劲开新局,生态底线须夯实。去年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法《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标志着长江保护治理迈入了依法实施新阶段。在此法施行一周年之际,江苏省上周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江苏省委书记、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第一组长吴政隆在会上强调,要持之以恒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不移推动长江经济带江苏段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吴政隆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以赴抓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这项“国之大者”,铁腕治理污染,系统修复生态,全力推进长江江苏段高质量发展。同时要清醒认识到成效仍是阶段性的,长江生态环境尚未实现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必须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加强长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让母亲河真正恢复健康。
江苏各设区市、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无锡市委书记杜小刚表示,下阶段无锡将以最坚决态度迅速整改、以最严格标准全面整改、以最务实举措系统整改,真正做到以改补短、以改促治、以改提优,以无锡沿江的“一段清水”为全流域的“一江清水”作出应有贡献,交出一份优异的长江大保护“无锡答卷”。
南通市委书记王晖在发言时说,南通将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坚决打好长江大保护攻坚战、持久战,全力打造长江口绿色生态门户。坚持动真碰硬,聚焦国家和省反馈的生态环境问题,确保整改见行见效;坚持举一反三,做好“清岸”“清废”“清水”文章,确保整改走深走实;坚持系统提升,高标准建设江海生态景观带、沿江科创带、沿海产业带,确保整改长效长治,守护好出江入海生态屏障,奋力跑好长江大保护“最后一棒”。
常州市市长盛蕾表示,常州将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做好长江大保护各项工作,提高站位做表率,压实责任抓整改,完善制度强监管。健全完善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查处一批、震慑一片。
近日,江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也陆续向各市反馈督察情况。2月28日,江苏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苏州反馈督察情况。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曹路宝表示,要全力抓好太湖生态保护、长江大保护、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大事要事。要守牢生态底线,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同日,江苏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南通市反馈督察情况。王晖表示,将从严从实抓好整改,更好守护江海生态本底,加快打造美丽江苏南通样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同频共振。
3月3日,常州市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盛蕾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警示片问题整改到位、零反弹,确保不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情况,切实有效管控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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