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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评|南通老人被粗暴对待给城市治理再敲警钟 “第三方”行为边界须划清

黄竹岩
2021年12月09日10:20 |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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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江苏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强拿老人甘蔗一事引发舆论关注。事情发生后,三星镇已终止与该第三方市容公司的合作。昨日,海门区纪委监委通报了问责处理情况,除1人解除劳动关系外,区城管局、三星镇政府共5人受到政纪处分。

此番问责处理可谓迅速果断、积极主动,而事件反思尤需同步持续开展。我们注意到,7日下午,海门区政府亦就此事件召开了全区城管执法人员警示教育会议,深刻吸取教训,宣传文明执法、温情执法。

市容管理是各地政府日常职责,但在摊贩规范上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社会诘责。这起事件发生后,让人自然联想到几个月前同样发生在南通的一起“粗暴执法”舆情。今年9月15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协管员强夺损坏杆称、无情摔打老人,也引发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两起事件中,一位老人卖甘蔗,动粗者是第三方市容公司;一位老人卖毛豆,动粗者是城管协管员。

无论协管员还是第三方公司人员,可以明确的是,他们都没有执法权。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指出,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需要警醒的是,他们在进行市容管理、提供市容外包服务的过程中,其行为规范是否落实,工作监督是否执行?因为一旦这些制度约束不到位,出了越界脱轨的事件,既伤了市民的心,也损了政府公信力。

《人民日报》评论部对此表示:“城市管理事务外包,不是行政执法工作外包。更何况,购买服务,城管部门岂能甩手不管?创新城市治理之道,引入第三方资源也并非不可,关键是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应该怎么做、不该做什么,要有清晰界限、明确规范,政府更不能‘大撒把’,切防权力任性外溢!”

《中国青年报》评论认为,对于“城管外包”可能存在的弊病,有关部门必须科学调研,在制度上加以规避。如果在准入门槛、法治观念、教育培训、岗位责任、考核激励方式等方面不加要求、没有约束,全权交予外包公司处理,那么此前的“翻车”乱象就很容易再次发生,甚至让服务市民变为给市民“添堵”。

《澎湃新闻》评论也表示,政府可以购买服务,但权力不容由营利性的公司行使,否则就是越过了边界。这次事件当中,要求一家公司事实上承担“公共管理”职责,去处理占道经营等轻微违法,是以违法处理违法。公司是要营利的,出于压缩成本等动机,必然施压一线工作人员,这些没有执法权的工作人员,在考核压力之下可能无所不用其极。

亡羊补牢不能限于道歉和追责,比起“上门道歉”“处分多人”,如何从工作机制上反思、堵漏,在良性运转上探索、实践,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向。南通同一领域一再出现差池,不仅给当地的城市管理者敲响了警钟,也再次向各地提出了重要的城市治理课题。正如《半月谈》评论员所说,“民生有温度,执法有尺度,发展才能兼具温度与厚度。”

(责编:唐璐璐、吴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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