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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他人骗取减刑8个月 淮安洪泽区一法官被开除党籍

2021年11月04日22:16 |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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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京11月4日电 (马晓波)据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洪泽区委批准,洪泽区纪委监委对洪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二级法官朱金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金平违反工作纪律,在负责执行罪犯王某财产刑案件过程中,接受王某亲属请托,徇私舞弊,擅自将王某已被追缴的赃款再次冲抵财产刑执行款,并违规出具王某财产刑执行完毕的结案通知书,帮助王某骗取减刑8个月,涉嫌徇私舞弊罪。

朱金平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接受他人请托,未能正确履职,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徇私舞弊犯罪,且在政法专项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中未能自查自纠,严重损害司法公正,造成恶劣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金平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朱金平简历:

朱金平,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江苏淮安人,大学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12月至2010年12月,历任淮安市洪泽县人民法院执行庭书记员、经济审判员助审员,高涧法庭副庭长、三河法庭副庭长、执行庭副庭长,朱坝法庭副庭长、东双沟法庭副庭长、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洪泽县人民法院东双沟法庭庭长;2010年12月任洪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2015年2月任洪泽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2018年10月任洪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三级法官;2020年10月任洪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二级法官。

(责编:孟二波、吴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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