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娄勤俭作出批示
本报讯 (林元沁 苏政法) 9月9日,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部署要求,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省委书记娄勤俭作出批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费高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旸主持会议,省法院院长夏道虎、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出席会议。
娄勤俭在批示中指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我省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提出的“在率先建设秩序优良、活力彰显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目标,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方向,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重点,深化拓展“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为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提供有力保障。
中央部署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实践,狠抓任务落实,取得明显进展。费高云强调,要进一步抓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突出主责主业,立足安全稳定,切实把市域打造成为捍卫政治安全的牢固屏障、维护社会治安的坚实堡垒、化解社会矛盾的可靠防线、守护公共安全的严密网络、防范网络风险的有力盾牌。进一步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整体质效,完善多元化共治、融合式推进、全周期管理、基础性支撑机制,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做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推动其与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一体化建设运行,切实打造坚强有力的社会治理指挥枢纽。进一步凝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合力,按照“地区分类、项目分解、任务分领、经验分创、责任分担”的要求,强化领导,科学引导,加强督导,高质量完成好第一期试点任务,为高标准推进第二期试点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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