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要“作为”更要“善为”

韩宗峰

2021年04月13日07:09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移风易俗要“作为”更要“善为”

  近日,民政部同意将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东台市在内的多地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实验时间为期3年。近年来,一些陈规陋习在婚丧嫁娶中沉渣泛起,出现了婚宴铺张浪费、婚闹粗俗无度、天价彩礼盛行等不良现象,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婚俗改革,十分必要。

  面对婚丧嫁娶中的陈规陋习,有的地方“不敢管”,认为无论是“天价彩礼”还是大操大办,都是个人私事,公权力很难介入;有的地方“不愿管”,因为相比看得见的“显绩”,移风易俗需要投入很多精力,需要久久为功,很难在短期内看到成绩,因而不愿意作为。而更多的地方,则是“不会管”,不知道如何引导群众远离各种陈规陋习,要么急于求成,把倡议引导变成强力干预,最终尽管避免了政府“缺位”却造成了政府“越位”,不仅没能扭转风俗,反而激化了干群矛盾;要么在管理手段上缺乏创新,流于发发文件、开开会议,不仅没有收效,反而浪费了人力物力。

  不良风俗好比肌体上的脓疮,放任自流很难自愈,粗暴弄破又极易感染,必须综合施治、对症开方。政府既不能置之不理,以“权力谦抑”“法无禁止皆可为”为借口,变相懒政、不作为,也不能以罚代管,走向强制执法、粗暴干涉的误区。应该看到,不少地区虽想“作为”却不“善为”,在人力、精力上所耗甚巨却收效甚微,在宣传引导上不接地气,在具体措施上缺乏可操作性,导致群众并不买账。

  移风易俗如何既积极作为又善于作为?我省不少地方的探索提供了经验。南京某地修缮了专用“悼念房”,一年多来引导居民精简操办丧礼200余场;苏州某地以婚丧嫁娶改革为重点,制定“红7条”“白9条”,在场地租借费上对遵守标准的居民予以减免,并作为评选文明家庭标兵户的重要条件;宿迁某地则规定,凡在社区红白事大厅举办红白事宴席,且宴席未超标的,由各村居发放红白事优惠券。这些都是移风易俗的有效做法,没有止步于简单的宣传、倡导,也没有滑入行政管控、以罚代管的泥淖,而是让响应号召的家庭享受到真金白银的优惠,这些措施极具可操作性,值得其他地区参考、借鉴。

  民生无小事,婚丧嫁娶都是民生,而且是很重要的民生。移风易俗,首先要紧抓“关键少数”。比如,乡贤是村中的“能人”“明白人”,年轻人思维新潮且受陋俗影响相对较轻,党员干部则可以用党纪率先约束,抓住这几类群体,无疑可以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另外,必须强化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当前,不妨尝试将婚俗民风纳入文明创建考核范畴,通过多种手段,激励基层党员干部主动为移风易俗聚力用劲,让他们“敢为”“愿为”“善为”。

(责编:唐璐璐、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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