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安排16件重点领域正式立法项目

2021年02月07日07:28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今年安排16件正式立法项目

2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21年工作要点,其中今年立法拟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安排16件正式项目。

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中,除继续审议2020年立法计划尚未完成的立法项目,并根据法规清理情况对水污染防治、公共卫生、民生、安全生产领域相关法规适时进行集中修改废止外,拟安排正式项目16件、预备项目17件、调研项目16件。

聚焦改革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今年我省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将加快。在经济发展领域,省人大常委会将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法修法、作出决定,助力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今年拟制定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依法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修改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作出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对有关契税减免政策予以明确,更好落实税收法定要求。

在民生保障领域,今年立法重点是推动解决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省人大常委会拟制定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完善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机制,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制定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罚相结合,推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制定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发挥红十字会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方面的作用;制定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制定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将精神卫生事业的规划、建设和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促进公民心理健康。

在生态环保领域,围绕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省人大常委会拟制定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从根本上解决土壤污染危害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问题,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制定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维护湖泊生态安全,促进湖泊功能永续利用。

在社会治理领域,针对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省人大常委会拟制定江苏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规范公交运营秩序,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切实保障乘客、公共交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与沪、浙、皖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落实三省一市护路联防责任制,强化对危害铁路安全行为的整治;作出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规范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有效发挥地震预警作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修改江苏省信访条例,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修改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人大选举工作,保障广大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

另外,紧扣“十四五”开局之年重点任务,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监督,拟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等,安排听取审议30个专项工作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精神卫生法、渔业法3项执法检查,开展发展数字经济、建设养老服务体系2项专题询问,开展乡村振兴、民生实事2项工作评议,推动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部署要求落地落实,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记者 陈月飞)

(责编:萧潇、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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