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大女生被害案二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

2021年01月20日16:40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人民网南京1月20日电 (记者朱殿平)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1月19日,该院依法委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麻继钢强奸、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意味着,这起备受关注的陈年积案终于二审尘埃落定。

江苏省高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晚,麻继钢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校园内发现林某独自在教室自习,即上前搭讪,遭林某拒绝后,持铁棍将林某暴力胁迫至该教学楼天井南侧东面门厅外口处强行与林某发生了性关系,期间因遭到林某反抗,麻继钢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该天井北侧教学楼窗户下方一窨井处,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作案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校卫队队员盘查时逃离现场。同年3月24日,被害人林某的尸体在窨井内被发现。经鉴定,被害人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时隔28年,2020年2月,该案终被侦破。从案发时26岁到被抓捕归案时54岁,麻继钢已成家并育有一女。去年7月6日,南京市检察院就该案向南京市中院提起公诉;10月14日,南京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

江苏省高院认为,麻继钢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鉴于上诉人麻继钢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予严惩。南京市中院一审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对麻继钢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正确,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责编:张鑫、吴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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