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带冰毒近3公斤 扬州“毒王”一审被判无期

2021年01月10日07:56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原标题:夹带冰毒近3公斤 “毒王”一审被判无期

  去年初,犯罪嫌疑人李某携带近3公斤冰毒,在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企图闯关,被当场查获,他也成为近十年来扬州的“毒王”。近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走私毒品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庭审现场宣判:被告人李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李某30岁,广东人,2019年12月经朋友介绍,充当“背包客”从境外走私带货,从中牟利。2020年1月4号,李某在扬泰机场入境口接受查验时,神情紧张,引起海关的注意。通过X光机扫描,海关发现李某携带的背包里有不明物体,开包查验后发现内设夹层,从中搜出六袋粉色的不明颗粒物,经鉴定为冰毒甲基苯丙胺。警方调查发现,由于携带的冰毒数量达到了惊人的2900克,入境前李某还专门在网上做了一番功课。

  扬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黄鸿远说:“如何携带毒品通过安检,那么这样的话说明他在出境前要走私毒品这个事情是存在明知的,主观故意非常明显。”

  李某利用秘密夹藏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携带毒品入境,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这也是江苏省口岸单位目前查获的冰毒当中数量最大的一宗。根据刑法规定,贩卖、走私、制造、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陶勇 王硕 刘琳 供片台/扬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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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璐璐、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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