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州区新浦街道原办事处副主任陈军严重违纪违法一审获刑6年

2020年12月02日20:55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人民网连云港12月2日电 (闫峰)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陈军,因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一案有了最新进展:陈军因受贿超250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11月28日公开了对陈军的刑事判决内容,判决书显示,2016年至2020年,陈军利用担任连云港市海州区滨河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新浦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人员和企业在工程承揽、工程建设、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贿赂款达256.7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陈军在担任滨河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期间,长期与辖区内的一家建设企业负责人姚某保持密切关系,并先后为该企业在滨河新区龙浦路污水管网工程、连云港市海州区第一人民医院(连云港市眼科医院)工程、海州区教师发展中心室内装修工程的项目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2016年至2018年间,陈军先后4次收受姚某贿送的现金达135万元,最少的一次收受现金5万元,最多的一次收受现金达100万元。

审理法院认为,陈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并考虑到陈军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还全部赃款的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据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此前通报,陈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今年5月5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7月3日被批捕,8月4日,海州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犯罪对陈军提起公诉。

(责编:唐璐璐、汪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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