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月报|宿豫区法院作出原告不知情"调解书"

2020年08月24日16:38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一、当月数据:

7月1日至7月31日,人民网江苏频道《百姓呼声》栏目共计收到网友留言249条。办理回复方面,各地共计对98条网帖进行回应。其中,过半回复来自盐城市,该市整体回复率为95%。此外,泰州市回复率为100%。

二、当月话题:

在多数城市垃圾分类还未执行到位的情况下,所有垃圾必须运到转运站,再由转运站送到垃圾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处理厂对于市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由于其特殊属性,在建设时遭附近居民反对的事件,在各地也时有发生。近日,《百姓呼声》栏目共计收到来自南京玄武区、南京江北新区、苏州姑苏区的三份相关留言。居民们投诉的问题主要在于公示走形式或是位置不合理。

【南京尧红路新建垃圾中转站,公示走形式】

网友“s***”留言,她居住在南京市玄武区墨香山庄,小区居民在开工动土之后才知晓附近尧红路上要建垃圾中转站。随后向建设单位南京玄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求证才得知,建设前曾有过公示。对方7月份提供的《尧红路新建垃圾中转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提到,本项目网络、报纸、张贴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这点他们不能认可。

该网友表示,该项目公示范围太小(周边十几个小区仅在两个小区进行公示)、且公示用纸张很小、张贴位置不显眼,公示报刊则鲜有居民订阅,周边居民绝大多数并不知情。其次,该垃圾中转站周边直线400米范围内共有两所幼儿园,一所小学,一所中学,一所养老院,建成后可能会影响老人和孩子的身心健康。

截至发稿前,该留言点击量超22万,网友“督办”量为19428。不少网友跟帖称,自己没听说过这件事情,没有见过公示,没有被通知过。还有网友表示,该垃圾场建在居民居住密集区,同时离铁路轨道仅有7米,建成后会影响居民生活和铁路安全。

【苏州姑苏区一垃圾中转站设幼儿园门前】

网友“g***”是苏州姑苏区居民,该网友反映,苏州里河新村的葑门中心幼儿园北面小弄堂里新建了一个厨余垃圾中转站,异味较重,影响到了周围师生的工作学习。该网友称,该垃圾中转站主要用于处理整个双塔片区的厨余垃圾。位置上正对幼儿园北窗口,距离非常近。北窗里就是孩子吃饭睡觉的区域,孩子们都受不了。即便不在中转站工作时间,但凡经过此路段外围的群众都还能闻到阵阵臭味。尤其到了下雨天,阴沟味道泛上来,更是难闻。园方、家长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都没有效果。

【南京江北新区兴隆路垃圾处理厂位置不合理】

网友“毛毛”留言,近日,业主们通过江北新区管委会网站获悉,南京市江北新区兴隆路生活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项目项目环评报告于2020年3月12日在江北新区管委会网站上挂出受理公示,并于2020年3月27日拿到该项目批复。居民们认为,该项目问题主要在于距离小区、商超太近,缺乏公众参与调查等方面。

该网友说,该项目与《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不符:该项目临近兴隆路,马路对面为建设中的山姆会员店,彼此间距离约30m,商场内部也配套了餐饮等,属于大型商场类别,临近江畔都会上城、雅居乐二期、正荣润锦城、江与城、润江城以及正在东南侧正在开发的住宅用地,小区人口总数均超过2500人以上,距离南侧不到500m为南京一中江北新区分校,周边人流密集,严重不符。其次,该项目作为敏感项目,且位于居民住宅集中区,却没有做到周边居民了解,是否考虑要求对此开展公众参与,做到信息公开化。

三、其他热点:

【投诉泰州姜堰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涉嫌“萝卜招标”】

网友“杨卫”留言,泰州市姜堰区镇村污水处理PPP项目,项目编号为JSZC-G2020-139,采购人是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项目总投资20亿,7月2号由江苏省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目前一共有七家过资审,发帖人对招标文件表示质疑。

该网友反映,此次招标,投资项目应以投标人投融资能力和投资报价、施组技术方案为主。为什么评标办法设定商务业绩占分值40%(一般常规施工业绩分值不超过10%,运营业绩分值不超过20%)而投标报价只占分值20%(20分),按计算公式每降造价5%(1亿元)才加1分。人为设置限定条件,投标人根本无须通过降价竞争,抬高了投标报价。从该招标文件的多项评分标准来看,设定上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量体定做、高价中标的多项嫌疑,涉嫌“萝卜招标”。

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称,网友您好! 关于政府采购质疑,请您按照该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

【宿迁宿豫区法院作出原告不知情的“民事调解书”】

网友“尤文东”反映,他在查阅档案时无意中发现,自己在一份“民事调解书”中竟成了原告,涉及到向被告姚某追索工资一万余元。该调解书由“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显示,双方经过协调达成协议,被告姚某要在2014年9月30日前向尤先生付清欠款。

尤文东说,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听说这件事,更没有参加过什么庭审,更不知道有“被告姚某”欠“尤文东劳动报酬11000元”,最后也不知不觉地成为了原告,如果不是自己去查档,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参与过“调解”,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月27日,“澎湃新闻”针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其中提及,涉事的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法院表示,这份所谓的“民事调解书”确实有误,现已正式撤销。对于该“幽灵调解书”,中共宿豫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宿迁市宿豫区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若发现其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四、回复精选:

【盐城东台2018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未落实】

网友“z***”留言,2018年,东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将应急广播建设列为当年为民办实事工程,实施期限为2018年12月底前。但直至现在,我们乡镇该付的工程建设款都提前预付了,可是实际上应急广播体系没有运行,农村使用的还是仅存的几个破旧大喇叭,效果很不好。新冠疫情发生后,我们曾多次反映应急广播为还没有建设的情况。眼看着汛期将至,全市的应急广播能否正常运行发挥作用?

【回复单位】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相关回复】近日,有网民自称市镇村干部代表,通过“人民网江苏频道”渠道反映我市应急广播建设进度慢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我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经过前期调研、制定技术方案、申请建设资金、办理采购手续等,于2018年12月底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了供应商。2019年1月,项目正式启动建设。目前,应急广播项目建设总体已进入尾声,市级播控平台、录制编辑工作站已建成;16个镇区平台完成安装调试,西溪景区因平台地点未确定暂缓安装;361个村平台已安装到位,其余20个村居因拆迁、装修、专线协调等需暂缓安装;终端已安装1870个,其余约70个点位正抓紧立杆、接电。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我市打破常规,应急启用市级播控平台,对广播已通响的区域定时播送倡议书、通告、防疫知识等疫情防控信息。在“秸秆双禁”期间,再次临时启用应急广播市级播控平台,循环播送秸秆禁烧禁抛工作通告,进一步加大“秸秆双禁”基层宣传力度。今夏汛期期间,因尚未接到相关部门的权威指令,目前未在应急广播平台上进行防汛宣传。我局将根据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部署,适时启用应急广播。

我市区域面积较大,镇村较多,应急广播项目建设涉及到广电信号、供电接电等多方面问题,在协调推进上花费了大量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进度。特别是在建设过程中,出于用电规范和安全考虑,改变了原来终端附挂农电杆的旧方案,经与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启用符合实际的新施工方案,每个村4个喇叭终端点位全部重新选址立杆,并全部重新架线、接电、安装电表,工作量大幅度增加,项目工期也相应增加。

目前,我局正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请求在电表出库、城区点位接电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尽快解决部分村居点位终端电表安装等突出问题。此外,要求中标方现场驻点调试,保障应急广播各项功能实现。7月底,我局将根据电表出库安装情况,对全市应急广播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后,申请省级验收,按照省广播电视局的要求完成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任务。 

(责编:张鑫、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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