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控中心:洪涝灾害期间要注意环境与饮水卫生

2020年07月19日11:08  来源:荔枝网
 
原标题:省疾控紧急提醒!洪涝灾害期间,环境与饮水卫生怎么做

  受降雨天气等影响,长江、太湖水情形势异常严峻, 39个站点水位超警,其中20个站点水位超保。长江、太湖、石臼湖洪水红色预警;秦淮河、苏南运河无锡段洪水橙色预警;苏南运河苏州段、常州段洪水黄色预警;滁河、固城湖洪水蓝色预警。

  全省各城市都在全力应对严峻复杂的汛情,防洪防涝。考虑到洪涝灾害对生活饮用水可能产生影响——

  江苏疾控专家总结了一些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洪涝灾害可能造成环境破坏,影响饮水卫生,我们需要怎么做?

  一、 加强环境卫生

  搞好厕所卫生,做好粪便处理

  及时修复被洪水淹没的公厕,进行消毒处理。修建临时厕所应在居民区下风向,不渗漏,至少与水源相隔30米。粪便及时清掏,高温堆肥、厌氧发酵或脱水干燥的方式处理;应急情况下,粪便内加入等量石灰粉,搅拌后集中掩埋。防止厕所、贮粪池成为肠道传染病疫源地、蚊蝇孳生地。

  及时清运垃圾,处理动物尸体

  合理布设垃圾收集点,垃圾日产日清,一般生活垃圾无需消毒处理,传染性垃圾焚烧处理。家畜家禽和其他动物尸体漂白粉或生石灰处理后进行深埋。

  洪水退后环境清理

  及时清淤,清淤之后再做好环境消毒工作。对受淹场所室内外环境应进行彻底清理消毒,可用1000-2000mg/L有效氯溶液喷洒消毒30分钟。

  二、保障饮水安全

  正常运转自来水厂水质处理及消毒

  自来水厂正常运转,建议民众饮用自来水厂供水。水厂在洪涝灾害期间,应根据水源水水质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水处理工艺,使用或加大混凝剂和消毒剂的使用量,保证出水水质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做好水质检测工作,密切关注水质变化,必要时停止供水。

  洪水淹没供水设施的水质处理及消毒

  供水设施被淹期间停止供水,水退后清除构筑物内淤泥,清洗排空污水,彻底清洗、消毒管道,细菌学指标合格后重新启用。

  洪水淹没水井的水质处理及消毒

  经水淹的水井必须进行清淘、冲洗与消毒。水井掏干,清除淤泥,清水冲洗井壁、井底,掏尽污水。待水井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投加漂白粉,浸泡12-24小时后抽出井水,待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按正常消毒方法消毒,即可投入正常使用。

  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处理及消毒

  水源水较清澈,可直接消毒处理后使用;水源水混浊,可自然澄清后或使用明矾进行混凝沉淀后再消毒,常用消毒剂为漂白精片或泡腾片。

  三、 临时应急供水

  难以就地获取合格饮用水的情况下,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障民众饮水安全。

  1、瓶装水运输方便,水质安全,通常在灾后一至两周用于解决应急饮水问题。

  2、在道路交通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利用水车送水,居民就近取水。送水工具在使用前必须彻底清洗消毒。水车供水时,需由专人负责,并注意饮水消毒,确保饮水安全。

  3、根据水源水情况选择适宜的水处理技术或设备,建立临时集中式供水站。

  四、做好个人防护

  1、不喝生水,尽量喝烧开的水、瓶装水或经救灾指挥部认可的饮用水(净化设备现场制备或送来的桶装水)。

  2、不喝来源不明或被污染的水,不用来源不明或被污染的水漱口、洗菜等。

  3、缸、桶、盆等盛水器具要经常消毒,消毒后用干净的水冲洗。

  4、自觉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及环境,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倾倒生活污水、大小便。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张祖名 编辑/赵梦琰)

(责编:张鑫、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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