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些企业,江苏为何相对不起诉?

2020年06月12日11:12  来源:新华报业网
 
原标题:对这些企业,江苏为何相对不起诉?

  “我们最近在别的城市有新的项目中标了!公司的业务都在顺利开展,300多名员工的工资也能按时发放了!”近日,江西一家交通工程公司负责人肖某向检察机关报告喜讯。

  就在不久前,这家企业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原本业绩还不错、已成立17年的公司面临巨大危机。今年5月,启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包括肖某企业在内的11家涉案民企和24名案中作用相对较小的涉案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目前,这11家企业都已有序复工复产。

  为什么对这些涉案企业和涉案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如何在办案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记者进行了采访。

  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对涉案11家民企、24名串标参与人宣布不起诉

  避免“一诉了之”,精准区分罪与非罪

  2017年7月,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对县乡农村道路共9个标段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某等5人为承接工程,联系到江苏、河南、江西等地11家符合投标资质的工程公司,统一制作标书进行围标,并约定中标公司将工程以分包方式交由陈某、张某某等人进行施工,未中标公司获得资质费、出场费等好处费。最终,陈某等人中标2个标段工程,涉案金额3900万余元,涉案企业11家,串标参与人30名。

  承办检察官袁熊熊与被害单位就案件进行沟通

  为了避免“一诉了之”,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在受理此案后迅速启动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承办检察官、启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袁熊熊和同事对犯罪事实和证据严格审查后发现,涉案11家企业和30名犯罪嫌疑人涉嫌串通投标罪,但其在全案中起到的作用并不相同:

  陈某、张某某等5人积极组织、参与全部9起串通投标活动,中标后的工程也是由陈某等人承接,收益大部分归于他们,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11家企业和其他25人都是应陈某、张某某等人之邀参与围标,并且只参与其中个别或部分投标项目,或者仅为围标行为提供帮助,犯罪情节较轻,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处于相对次要的地位。

  宽严有据,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

  “检察官来了好多次,到村里实地调查道路状况,向村委会和村民了解情况,”启东市合作镇周云村党总支书记黄亮告诉记者。

  考虑到涉案投标工程是农村道路升级,而串通投标行为不仅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还会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因此,袁熊熊和同事多次对涉案标段进行实地查勘和走访,全面审查工程质量、群众满意度、有无野蛮施工等。

  “涉案标段是南北向主干道,改造升级后由原来的4.5米拓宽为7米。”袁熊熊发现村民普遍对道路提档升级后的出行状况表示满意,“现在会车非常通畅,也更安全。”

  检察官实地查勘涉案标段道路情况和工程质量

  “疫情期间,多家企业还捐款捐物。用工人数最多的一家企业有1000名员工,在复工复产关键时期,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关系到大量员工的生存。”袁熊熊介绍,11家企业均具备较高的工程施工承包资质。案发后,涉案企业和个人悔罪认罪态度较好,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认罪认罚,并主动上缴全部违法所得。

  综合考量案件情况和涉案企业、人员在案件中的不同作用,结合犯罪情节、工程质量、认罪认罚、涉案企业资质和社会贡献,同时考虑企业复工复产和经营发展实际,启东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定对涉案人员分类处理的办案:

  陈某、张某某等5人以涉嫌串通投标罪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家涉案企业和24名无前科劣迹参与人可以考虑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还有1名参与人王某虽然在全案中只起到次要作用,但他具有多次犯罪前科,应起诉处理。

  “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不是放纵犯罪,而是依法办案,综合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方海军介绍,目前,院里正在围绕如何防止招投标中的串通投标起草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五类不起诉,即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认罪认罚特殊不起诉、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该案则属于相对不起诉。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欧阳本祺分析该案后认为,该案中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法律准确。被不起诉单位和自然人参与了串通投标罪的共同犯罪,但是他们在共同犯罪中只起次要和辅助作用,只构成串通投标罪的帮助犯,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

  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对涉案11家民企、24名串标参与人宣布不起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六稳”“六保”是当前全党全国的一项重要中心工作,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而“六稳”“六保”,就业摆在首位。只有企业稳得住,就业才能稳。

  为给企业发展营造最佳营商环境,检察机关延伸检察工作触角,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尽可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服务“六稳”“六保”。

  “我们认识到自己的违法事实,今后一定守法经营,公平参与竞争,为经济发展作贡献。”看到检察机关在11家企业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上清楚地写明:对企业“拟不起诉”,一家江西涉案企业的代表魏某说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公开听证会现场

  发出《认罪认罚具结书》后,为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4月30日,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对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代表、乡镇代表、辩护人的意见,涉案企业代表、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也通过在现场或视频连线方式参与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院的释法说理很充分。”作为听证员、同时也是企业家的启东市政协委员顾红时感触很深,“听证会有效保障了司法的公开、公正、公平,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让企业家更加明确一定要守法经营。”听证员们一致同意对该案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意见。

  撰稿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卢晓琳

  摄影 陈荣 韩晨

  新华日报社全媒体时政新闻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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