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江苏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统管

2020年06月08日13:25  来源:交汇点新闻
 
原标题:明年1月起,江苏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统管

江苏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决定对全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进行调整。从2021年1月起,实行全省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这是江苏养老保险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江苏更加牢固养老保障“网”的形成。

实行全省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社会保险的最大特征是实行大数法则,覆盖范围越广越有利于分担风险,越有利于发挥社会保险的制度优势。过去,江苏一直实行以省级调剂金为特征的省级统筹,对确保全省困难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江苏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原有的省级调剂金模式固有的省级调控能力有限的短板也逐步显现,实行基金全省统收统支统管,可以最大化地发挥基金在全省范围内的统筹互济功能,构筑起江苏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更可靠的养老保障“网”。

“统收”,就是将各级税务部门当期征收收入直接解缴同级国库,并由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根据省财政厅的指令直接划至省财政专户,不再经手各地财政专户。

“统支”,就是每月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省财政厅申请下月全省基金支出计划,省财政厅将资金从省财政专户提前拨付至各地财政专户,按规定支付,确保各地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有保障。

“统管”,就是各地截至今年年底前累计结余的基金,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部由省统一管理调度使用,各地累计结余基金原则上分五年要上解至省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地方无权再动用。

实行全省统一编制基金收支预算

加强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是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手段。过去,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由省统一布置,各地先行编制,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审核汇总后报省政府审定并报省人大批准。这样编制的收入预算有时存在宽松软的现象,不利于压紧压实地方责任。为此,省政府对现行基金预算编制办法进行调整,采用“两下一上”的办法,由省统一编制全省基金预算草案及各地基金收支计划,下发各地征求意见,履行报批程序后执行。

“两下一上”即:“一下”,每年10月,江苏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税务局将统一编制的各市、县(市)基金收支计划下发各地征求意见。

“一上”:就是各市、县(市)收到省三部门下达的基金收支计划后,于11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税务局。

“二下”,根据各地反馈意见,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税务厅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按规定程序报省人民政府、经省人大批准后,由省人民政府将各地基金收支计划下达各地执行,以强化约束力和执行力。实行这样的改革,可以确保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真正达到通过预算压实责任、推动工作的目标。

全省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更有保障

目前,全省共有4000多亿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但80%左右分布的苏南地区。实行基金省级统筹统收统支,省级将统一管理和调度使用全省结余基金,具有强有力的调控调剂能力。因此,省里将承担确保全省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主体责任,但市、县(市)政府也要承担属地工作责任,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基金预算收入计划。

据介绍,在当前全省结余基金十分充裕的情况下,对于各地预算内收支计划形成的一般性收支缺口,将由省里通过统一调度使用全省结余基金解决,这样基金缺口大的困难地区不再为保发放担忧,可以轻装上阵全力投入高质量发展。但经过较长时间后全省结余基金不足支付时,届时省政府也将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同时还可以动用省里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的社会保障基金。

省级统收统支也不是省里大包大揽,必须强化地方政策责任,对于各地因未完成基金收入计划和违规少收多支形成的管理性收支缺口,必须由当地政府全部承担,但对各地超额完成省下达预算收入105%以上部分也将实行省和地方分成,以体现奖优罚劣、激励工作的导向。(黄红芳)

(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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