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动车摔倒车主受伤 无接触轿车担主责

2020年06月02日08:50  来源:扬子晚报
 
原标题:电动车摔倒车主受伤 无接触“轿车”担主责

近日,在南京江宁桃园路苗圃路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虽然小轿车和电动自行车没有直接接触,但小轿车驾驶者黄女士被认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据介绍,事发时,黄女士驾驶苏A牌照小轿车,沿桃园路由西向东直行,而李女士骑乘电动自行车同方向通行。双方在经过桃园路苗圃路无信号灯的街巷三叉路口时,黄女士驾驶小轿车右转弯。此时,右侧的李女士骑乘电动车直行,由于小轿车突然右转打方向,车身阻碍了电动车直行线路,李女士担心发生碰撞便采取紧急刹车措施,因速度较快,连人带车摔倒,导致右手腕部骨折。

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民警赶到现场核实经过后,认为这是一起非接触类交通事故,小轿车司机未遵循“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之规定,同时小轿车司机未做到“注意观察确保安全”要求,其转弯行为严重影响他人车辆正常通行,因此驾驶小轿车的黄女士被认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梅建明 张爱国)

(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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