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一垃圾填埋场存污染问题 运营企业被罚款

2020年05月29日00:04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人民网宿迁5月28日电(闫峰)光大环保能源在江苏省泗阳县负责运营的一处垃圾填埋场,被群众举报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证实其存在环境违法情况。前不久,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3月1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泗阳县穿城镇静波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环境污染问题。3月6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宿迁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对该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管理、污染治理及排污情况等现场核查。经查,该填埋场三处雨水排口中主要污染物COD浓度分别为140 mg/L、282 mg/L、156 mg/L,垃圾填埋库区雨水排口中主要污染物氨氮浓度为36.5 mg/L,上述指标数值均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定的排放标准。

执法人员现场追踪排查还发现有一处排水口管道连通垃圾填埋库区与调节池之间绿化带内的雨水管网,且在最靠近排水口的场内一处雨水井内,发现积水呈褐色、感官较差,经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积水中主要污染物COD浓度为1100mg/L、氨氮浓度为300mg/L,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另外,执法人员发现垃圾填埋库区场界北侧雨水排口对应的河道里底泥颜色明显呈褐色,通过对褐色底泥处河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河水中主要污染物COD浓度为376mg/L、氨氮浓度为83.4mg/L,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水质标准。

经查实,该填埋场由泗阳县城管局分别与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和光大环保能源(泗阳)有限公司签订泗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由光大环保能源(泗阳)有限公司负责飞灰填埋场的建设与运营管理、现有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但光大环保能源(泗阳)有限公司却违反协议,私自把运营工作委托给第三方公司,存在疏于管理和环境违法的情况。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考虑到涉事公司的整改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遂作出了给予光大环保能源(泗阳)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

(责编:唐璐璐、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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