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

2020年04月23日09:39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宿政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4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

县财政积极做好资金筹集与保障工作,2020年预计惠及人数7万人,全年预计筹集发放低保资金4.3亿元,切实提高了补助水平,进一步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丁晓媛 郑金元)

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责编:唐璐璐、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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