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江蘇頻道

江蘇出台政府投資基金新政 出資比例最高可提至70%

2026年03月06日06:56 |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收藏小字號

原題:江蘇出台政府投資基金新政

出資比例最高可提至70%

政府投資基金作為引導財政資金與社會資本結合的重要載體,在吸引社會投資、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產業升級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江蘇省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圍繞服務國家戰略、推動產業升級、促進創新創業等方面提出14條舉措。

就在年初,國家多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政府投資基金布局規劃和投向指導的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在國家層面對政府投資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統規范,標志著政府投資基金從粗放式管理向精細化管理轉變。江蘇此次出台的實施意見,與國家政策精神高度契合,多項舉措體現江蘇特色和創新突破。

按照投資方向,政府投資基金主要分為產業投資類基金和創業投資類基金。產業投資類基金要圍繞“1650”產業體系和“51010”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支持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創業投資類基金要圍繞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大對“10+X”未來產業體系的投入力度,著力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對創業投資類基金,《意見》鼓勵採取母子基金投資方式,各級政府出資比例和管理費提取比例可適當提高。其中,對引導作用和社會效益好、社會資本參與意願不強、投資階段較早、投資風險較大的創業投資類基金,各級政府出資比例合計可提高至70%,管理費提取比例可提高至3%/年,基金存續期、績效評價周期可適當延長。這一差異化支持政策,旨在引導更多資金投向早期硬科技項目,更好發揮長期資本、耐心資本作用。

《意見》在優化基金發展環境方面作出新規定,旨在打破區域壁壘,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更好發揮作用。《意見》鼓勵取消政府投資基金管理人注冊地限制,吸引更多優質基金管理人參與基金管理﹔科學設置返投認定標准,鼓勵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

《意見》提出建立全省政府投資基金統籌管理機制。設立政府投資基金應報同級政府批准,縣(市、區)級應嚴格控制新設政府投資基金,確需發起設立的應報設區市政府審批﹔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不得以財政撥款或自有收入新設基金。《意見》還明確建立健全容錯機制。基金運作遵循市場規律,容忍正常投資風險,根據基金投資領域和風險水平不同設置差異化評價指標,不簡單以單個項目或單一年度盈虧作為考核依據。

伴隨《意見》的正式實施,我省在投資端的布局也持續加力。由高投集團受托管理的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母基金2026年首批5隻、總規模達691億元的產業專項基金於2月簽約,重點投向生物醫藥、新能源、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其中尤為令人矚目的是規模551億元的長三角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這是國家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首批設立的3隻區域基金之一,將有力撬動更多優質資本與創新資源匯聚江蘇,培育壯大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倪敏) 

來源:新華日報

(責編:張鑫、龔世俊)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