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納3.2萬條民意 《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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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原題:吸納3.2萬條民意的《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出台
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強化“舌尖安全”
江蘇是農業大省,也是農產品消費大省,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重大。2月6日,經前期廣泛民意征集、多輪審議和全體省人大代表表決,省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
農產品生產鏈條長,不可控因素多,各環節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都有不同程度的影響。前期立法調研中,群眾對各環節的安全都很關注,顯示有必要進行全鏈條嚴管。據此,立法明確了源頭治理、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的工作要求,將監管鏈條從產地環境建設、農業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控制,擴展到質量標志標識管理、包裝儲存運輸,再延伸到質量安全檢測、集中交易管理、網絡平台銷售、質量安全追溯、消費行為引導等各個環節。
“條例建立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全鏈條管控體系,打破部門壁壘和環節分割,推動實現全鏈條無縫銜接的有效監管。”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何益軍說。
全鏈條監管,就必須壓實各方責任、形成監管合力。借鑒近年來全省各級各部門建立定期會商研判、聯合抽檢暗訪、整治信息共享等機制,聯動檢測、數據共享、常態化聯合行動的經驗,條例不僅明確了地方政府責任,對6個部門明確責任分工,規定了13個部門和機構在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內容,還加強了部門管理協作。
條例還進一步密切了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在“產地准出”與“市場准入”環節上的銜接閉環,讓追溯體系更務實管用。“對日常管理和執法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涉及其他部門管理職責的,及時予以通報,涉及違法犯罪的,強化行刑銜接、聯合打擊,並將違法主體信息及時納入信用管理,實施聯合懲戒。”何益軍說。
農產品生產者主體責任也更加明確。“在農產品生產中的十類禁止行為,生產者責任義務一目了然。”何益軍補充說,對全省15萬個家庭農場,立法賦予其既高於小農戶、又符合其發展階段實際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農產品質量關系到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前期民意征集中,省人大共收到意見建議32709條。省人大代表在會前研讀和本次人代會期間,也提出了200多條意見和建議。“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的廣泛積極參與,對制定高質量的法規發揮了重要作用。”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委員童春綱說。
這部凝聚民智的法規,對群眾和人大代表反映的現象、提及的難題都有直接回應。比如,人大代表和群眾都對網絡銷售的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監管難有不少反映。對此,條例明確了網絡平台和經營者的主體責任,要求規范信息公示,強化核驗管理。針對民意征集和調研中基層反映監管力量不足的問題,條例要求政府根據需要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監管體系,配備協管員和信息員,強化基層監管能力。
在安全達標基礎上,群眾也希望能消費優質、綠色、特色農產品。為更好滿足多元化需求,條例在源頭管理、生產標准、監督管理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更嚴要求,推動實施分等分級和優質優價。例如,圍繞推動農產品品牌建設,支持綠色、有機、名特優新、地理標志農產品生產﹔鼓勵完善覆蓋農產品品種、規格、等級、包裝、儲存、運輸等各環節的生產管理技術規范,制定和推廣團體標准、企業標准,等等。
新條例重“安全”也重“質量”。就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省條例有諸多設計,典型的是根據數字化智能化趨勢,鼓勵採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採集生產記錄、開具電子合格証、生成追溯標識,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數字化、智能化。
承諾達標合格証制度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重要制度創新,省條例根據該制度在江蘇2019年以來的試行情況,針對開証主體覆蓋面不夠、動力不足,以及亂開、冒用等不規范問題,進行了切合省情實際的重點規范。
條例明確了可以開具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開具要求,並鼓勵採用信息化手段開具,附帶檢測結果,讓合格証更有說服力。“2025年我省已在部分品種推行‘承諾達標合格証+快檢報告’合並開具,讓生產信息、檢測情況直觀可見,隨貨流通,來源可追。”何益軍介紹,條例細化了開具、查驗、管理要求,嚴厲打擊亂開、冒用等行為,明確農貿市場、批發市場等集中交易市場必須落實查驗要求,並要求積極發揮區域性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作用,為開具合格証提供技術支持和便捷服務。(陳月飛)
來源: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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