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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13市發布最新通行政策 補充調整省外全域低風險設區市來返要求

2022年05月15日00:14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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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南京5月15日電(周夢嬌)5月10日,江蘇各地陸續調整“3+11”(即3天居家健康監測和11天跟蹤健康監測,期間進行9次核酸檢測)健康管理措施,14日內無中高風險地區和社會面本土疫情所在設區市旅居史的省內跨市流動人員,持48小時核酸陰性証明可以流動。14日,江蘇13市再次調整通行政策,補充跨省流動內容,省外全域低風險的設區市來(返)人員,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有序流動。

南京:對省內外全域無中高風險地區及14天內無本土疫情的設區市來(返)寧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即可自由流動

對省內外全域無中高風險地區及14天內無本土疫情的設區市來(返)寧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即可自由流動,若無陰性証明則需進行核酸檢測並登記相關信息。上述人員在抵寧后48小時內需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對14天內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縣(市、區)來(返)寧人員,執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對14天內有本土聚集性疫情設區市的其他縣(市、區)來(返)寧人員,開展14天健康監測。對14天內有本土散發疫情所在縣(市、區)來(返)寧人員,開展14天健康監測。對14天內有本土散發疫情所在設區市其他縣(市、區)來(返)寧人員,落實7天健康監測。對中高風險地區來(返)寧人員、與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有軌跡交叉人員繼續落實“14+7”管控政策。

蘇州:省內外全域低風險的設區市來(返)蘇州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有序流動

省內外全域低風險的設區市來(返)蘇州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有序流動﹔若無陰性証明的,抵達后24小時內需進行1次核酸檢測。在抵達蘇州后48小時內需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

對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縣(市、區)來(返)蘇州人員,嚴格執行“7+7”健康管理措施。對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設區市其他縣(市、區)來(返)蘇州人員,嚴格執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對14天內與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軌跡交叉、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嚴格執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徐州:省內外全域低風險的設區市來徐返徐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有序流動

省內外全域低風險的設區市來徐返徐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有序流動﹔若無有效核酸檢測証明,要及時進行一次核酸檢測並登記相關信息﹔在抵達徐州后48小時內需加做一次核酸檢測。

對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縣(市)區來徐返徐人員,嚴格執行“7+7”健康管理措施。對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設區市其他縣(市)區來徐返徐人員,嚴格執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對14天內與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軌跡交叉、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嚴格執行“14+7”健康管理措施。此外,按規定頻次加強47類重點人群核酸篩查,在此基礎上,近階段每5至7天將開展一輪區域全員核酸篩查。

南通:對全域無中高風險地區及無本土聚集性疫情的設區市來(返)通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有序流動

對全域無中高風險地區及無本土聚集性疫情的設區市來(返)通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有序流動。若無陰性証明的,抵通后核酸採樣並登記相關信息后可有序流動。上述人員在抵通后48小時內需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

對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來(返)通人員,嚴格執行“7+7”健康管理措施。對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其他縣(市、區)來(返)通人員,嚴格執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對14天內與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軌跡交叉、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嚴格執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常州:省外14日內無中高風險地區和社會面本土疫情所在設區市旅居史的來(返)常人員,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自由流動

市外近14天內無疫情報告的設區市來(返)常人員,抵常后12小時內開展1次核酸檢測,並在72小時內再完成1次核酸檢測(兩次至少間隔24小時),未按要求進行核酸檢測的人員,手機短信和場所碼將收到提醒(彈窗),及時補做1次核酸,場所碼將恢復正常。

省外14日內無中高風險地區和社會面本土疫情所在設區市旅居史的來(返)常人員,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自由流動,並在抵達常州12小時內進行1次核酸檢測,72小時內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兩次至少間隔24小時)。

省外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縣(區、市)來(返)常人員,實行“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對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設區市的其他縣(區、市)來(返)常人員,實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11天跟蹤健康監測”管理措施。

連雲港:省內外全域低風險的設區市來(返)連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有序流動

省內外全域低風險的設區市來(返)連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有序流動。若無陰性証明的,抵連后在交通查驗點、“兩站一場”需進行1次核酸檢測。在抵達連雲港后48小時內需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

對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縣(市、區)來(返)連人員,嚴格執行“7+7”健康管理措施。對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設區市其他縣(市、區)來(返)連人員,嚴格執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對14天內與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軌跡交叉、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嚴格執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淮安:省內外全域無中高風險地區及14天內無本土疫情的設區市來(返)淮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有序流動

省內外全域無中高風險地區及14天內無本土疫情的設區市來(返)淮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有序流動﹔若無陰性証明的,抵淮后核酸採樣並登記相關信息后可有序流動。上述人員在抵淮后48小時內需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

對14天內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來(返)淮人員,嚴格執行“7+7”健康管理措施。對14天內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其他縣(市、區)來(返)淮人員,嚴格執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對14天內與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軌跡交叉、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嚴格執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鹽城:省內外全域低風險的設區市來(返)鹽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有序流動

省內外全域低風險的設區市來(返)鹽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有序流動。若無陰性証明的,抵鹽后在交通查驗點、“兩站一場”需進行1次核酸檢測。在抵達鹽城后48小時內需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

對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縣(市、區)來(返)鹽人員,嚴格執行“7+7”健康管理措施。對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設區市其他縣(市、區)來(返)鹽人員,嚴格執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對14天內與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軌跡交叉、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嚴格執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揚州:省內外無中高風險地區和本土聚集性疫情的設區市來(返)揚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有序流動

省內外無中高風險地區和本土聚集性疫情的設區市來(返)揚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有序流動﹔若無陰性証明的,抵揚后需進行1次核酸檢測。在抵達揚州后48小時內需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

對14天內有與陽性感染者有軌跡交叉、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實行“14+7”健康管理。對14天內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縣(市、區)來(返)揚人員,嚴格執行“7+7”健康管理措施。對14天內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設區市其他縣(市、區)來(返)揚人員,嚴格執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每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

宿遷:省內外全域低風險的設區市來宿返宿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有序流動

省內外全域低風險的設區市來宿返宿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有序流動﹔無陰性証明的,抵達后24小時內需進行1次核酸檢測。在抵達宿遷后48小時內需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

對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縣(市、區)來宿返宿人員,嚴格執行“7+7”健康管理措施。對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設區市其他縣(市、區)來宿返宿人員,嚴格執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對14天內與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軌跡交叉、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嚴格執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無錫:14天內全域低風險設區市(無中高風險地區和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設區市)旅居史的來(返)錫人員,能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証明的,可有序流動

14天內全域低風險設區市(無中高風險地區和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設區市)旅居史的來(返)錫人員,能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証明的,可有序流動﹔不能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証明的,抵錫后及時進行1次核酸檢測並登記相關信息,方可有序流動。上述人員繼續在無錫旅居的,應在抵達無錫后48小時內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兩次核酸檢測不在同一天)。

對14天內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縣(市、區)旅居史的來(返)錫人員嚴格執行“7+7”管控措施。對14天內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設區市的其他縣(市、區)旅居史的來(返)錫人員嚴格執行“3+11”管控措施。對14天內與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軌跡交叉、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返)錫人員,嚴格執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泰州:對全域低風險設區市來(返)泰人員,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的可有序流動

對全域低風險設區市來(返)泰人員,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的可有序流動,未持有陰性証明的需進行核酸檢測並登記相關信息。上述人員在抵泰后48小時內需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對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有中高風險地區的縣(市、區)來(返)泰人員,實行“7+7”健康管理措施。對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或有中高風險地區的縣(市、區)所在設區市內其他地區來(返)泰人員,實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對14天內與確診病例(含無症狀感染者)有軌跡交叉、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實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鎮江:省內外無中高風險地區和無本土社會面傳播疫情設區市的來(返)鎮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正常流動

省內外無中高風險地區和無本土社會面傳播疫情設區市的來(返)鎮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可正常流動﹔其中省外來(返)鎮人員在抵鎮后48小時內需進行一次核酸檢測。無核酸檢測陰性証明的,抵鎮后24小時內需進行一次核酸檢測,72小時內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3天2檢,兩次檢測時間間隔大於24小時)。

省內外有中高風險地區或有本土社會面傳播疫情縣(市、區)來(返)鎮人員,落實“7+7”健康管理措施﹔該設區市其他縣(市、區)來(返)鎮人員,落實“3+11”健康管理措施。對與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軌跡交叉、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落實“14+7”健康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監測不要求單人單套。 

(責編:周夢嬌、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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